拍品说明: 款识:“大清光绪年制”暗刻楷书款说明:豆原为上古食器,用以承放肉食,后用于祭祀礼仪,其使用数量按使用者品级决定。明清时期规定,瓷豆等祭祀器皿一般由礼部、工部自行设计烧造。清代更是严格规定天、地等坛分别使用不同颜色祭器,黄色为祭祀社稷时专用。瓷器豆形制及纹饰皆仿自三代青铜器,盖及豆身纹饰古朴神秘,黄釉亮澈均匀。